离婚冷静期过后没领离婚证咋办
衢州衢江律师
2025-04-11
法律分析:
(1)离婚冷静期届满后未领取离婚证存在两种情形。第一种是冷静期届满三十日内,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,这种情况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。若后面仍想离婚,就得重新申请离婚登记,再次走完包含离婚冷静期等在内的流程。
(2)第二种是一方反悔不想离婚,而另一方坚持离婚。此时坚持离婚的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。法院会依据双方感情是否破裂等因素进行审理判决,诉讼离婚无需经历离婚冷静期。
提醒:
离婚涉及重要权益,不同情况处理方式差异大。若对离婚程序和权益问题有疑问,建议咨询专业人士进一步分析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(一)当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,双方没一起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离婚证,就会被视作撤回离婚登记申请。若仍要离婚,得重新申请离婚登记,重新走离婚冷静期等流程。
(二)要是一方反悔不想离婚,而另一方坚持离婚,坚持离婚的一方能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。法院会依据双方感情是否破裂等情况进行审理判决,且不用经历离婚冷静期。
法律依据: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,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《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》之日起三十日内,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,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《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》,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,并亲自填写《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》。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,发给《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》,并将《离婚登记申请书》《离婚协议书》等材料存档。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,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,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1.离婚冷静期届满后未领离婚证,若自届满后三十日内,双方没一起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离婚证,就视为撤回离婚申请。若还想离,得重新申请,再走一遍冷静期等流程。
2.若一方反悔不想离,另一方坚持,坚持方可向法院起诉离婚。诉讼离婚由法院根据感情状况等审理判决,不用经历冷静期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结论:
离婚冷静期届满后未领取离婚证,若双方未在届满后三十日内共同申请,视为撤回申请,想离婚需重新申请;若一方反悔,另一方坚持可向法院诉讼离婚。
法律解析:
依据《民法典》规定,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,双方若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,会被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。这种情况下若仍要离婚,就得重新申请,重新经历离婚冷静期等流程。而当一方反悔不想离婚,另一方坚持时,坚持离婚的一方可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。法院会依据双方感情是否破裂等因素来进行审理判决,走诉讼离婚途径无需经历离婚冷静期。如果大家在离婚相关法律事务中遇到难题,或者对上述内容存在疑问,可向专业法律人士进行咨询,我们会为您提供专业的解答和法律建议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离婚冷静期届满未领取离婚证有不同处理方式。若自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,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,会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。若还想离婚,要重新申请离婚登记并再次经历离婚冷静期等流程。若一方反悔不想离婚,另一方坚持离婚,坚持方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,法院会根据双方感情是否破裂等因素审理判决,且诉讼离婚无需经历离婚冷静期。
解决措施和建议如下:
1.双方都有离婚意愿但错过申请期,可提前规划时间,及时重新申请离婚登记。
2.一方反悔另一方坚持离婚,坚持离婚方可收集感情破裂等相关证据,向法院提起诉讼,积极配合法院审理。
(1)离婚冷静期届满后未领取离婚证存在两种情形。第一种是冷静期届满三十日内,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,这种情况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。若后面仍想离婚,就得重新申请离婚登记,再次走完包含离婚冷静期等在内的流程。
(2)第二种是一方反悔不想离婚,而另一方坚持离婚。此时坚持离婚的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。法院会依据双方感情是否破裂等因素进行审理判决,诉讼离婚无需经历离婚冷静期。
提醒:
离婚涉及重要权益,不同情况处理方式差异大。若对离婚程序和权益问题有疑问,建议咨询专业人士进一步分析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(一)当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,双方没一起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离婚证,就会被视作撤回离婚登记申请。若仍要离婚,得重新申请离婚登记,重新走离婚冷静期等流程。
(二)要是一方反悔不想离婚,而另一方坚持离婚,坚持离婚的一方能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。法院会依据双方感情是否破裂等情况进行审理判决,且不用经历离婚冷静期。
法律依据: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,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《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》之日起三十日内,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,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《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》,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,并亲自填写《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》。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,发给《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》,并将《离婚登记申请书》《离婚协议书》等材料存档。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,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,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1.离婚冷静期届满后未领离婚证,若自届满后三十日内,双方没一起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离婚证,就视为撤回离婚申请。若还想离,得重新申请,再走一遍冷静期等流程。
2.若一方反悔不想离,另一方坚持,坚持方可向法院起诉离婚。诉讼离婚由法院根据感情状况等审理判决,不用经历冷静期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结论:
离婚冷静期届满后未领取离婚证,若双方未在届满后三十日内共同申请,视为撤回申请,想离婚需重新申请;若一方反悔,另一方坚持可向法院诉讼离婚。
法律解析:
依据《民法典》规定,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,双方若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,会被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。这种情况下若仍要离婚,就得重新申请,重新经历离婚冷静期等流程。而当一方反悔不想离婚,另一方坚持时,坚持离婚的一方可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。法院会依据双方感情是否破裂等因素来进行审理判决,走诉讼离婚途径无需经历离婚冷静期。如果大家在离婚相关法律事务中遇到难题,或者对上述内容存在疑问,可向专业法律人士进行咨询,我们会为您提供专业的解答和法律建议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离婚冷静期届满未领取离婚证有不同处理方式。若自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,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,会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。若还想离婚,要重新申请离婚登记并再次经历离婚冷静期等流程。若一方反悔不想离婚,另一方坚持离婚,坚持方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,法院会根据双方感情是否破裂等因素审理判决,且诉讼离婚无需经历离婚冷静期。
解决措施和建议如下:
1.双方都有离婚意愿但错过申请期,可提前规划时间,及时重新申请离婚登记。
2.一方反悔另一方坚持离婚,坚持离婚方可收集感情破裂等相关证据,向法院提起诉讼,积极配合法院审理。
上一篇:离婚纠纷起诉费在什么时候交
下一篇:暂无 了